【時報評論】
  在美麗的錢塘江北岸,有那麼幾個淹沒於青草叢中的窨井,因為井蓋被江堤上的垂釣者隨意打開,直接導致一名六旬老太掉落窨井。
  江堤作為一種公共資源,每個市民都有使用的權利,垂釣者可以在上面悠然釣魚,享受時光,而那些散步的、慢跑的、遛狗的也都有安全使用的權利,而不是時刻處於未知的安全隱患之下。
  這些窨井,同樣也是公共設施,容不得任何人隨意破壞。那些隨意搬動的人,不管出於什麼目的,都是違反社會公德的,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,應該受到社會和輿論的譴責,一旦因此出了安全事故,也難逃法律的製裁。而作為窨井的管理部門,更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管理責任,讓這些窨井安全地被使用,做到時常的檢查和維護,而不是對隱患置若罔聞,直到事故發生之後,才追究責任。時報評論員 王佳健
  (原標題:公共資源豈能“破壞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i23giaps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